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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城建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及创业园项目主体工程竣工结算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发布日期:2023-10-19 作者: 来源: 点击:

河南城建学院就大学生活动中心及创业园项目主体工程竣工结算造价咨询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河南城建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及创业园项目主体工程竣工结算造价咨询服务

1.2采购编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概况:(1)项目用地面积64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864平方米,框架结构、四层(局部五层),2015年1月份开工,2022年7月竣工验收;(2)项目合同金额为1835万元(不含部分签证、变更等),施工单位竣工结算报审金额约2400万元。

本次采购的内容为:对我校大学生活动中心及创业园项目主体工程(包含土建、装饰装修、电气(强电系统、弱电系统、避雷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预埋)、给排水、采暖工程等)进行竣工结算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2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约8万元;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要求,达到学校审计处结算审计报审条件和要求;

2.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至结算审核完成,按规定要求出具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书,供审计处结算审计时参考,最终造价以审计处结算审计结果为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申请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函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份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必须为为本单位员工,同时需提供2023年1月份以来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4提供信用中国网(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1.时间: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城建学院行政办公楼4楼409A。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另需携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和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至采购人处,经审核合格后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至申请人邮箱。

4.磋商文件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河南城建学院行政办公楼4楼408房间。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3年10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河南城建学院行政办公楼4楼422房间。

七、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在《河南城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河南城建学院基建处》网站主页发布。

八、本次采购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375-2089012、18538698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