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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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2.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配置管理。科学编制配置计划,规范审批流程,优化配置结构,严格履行配置程序。

3.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监管国有资产运行;统筹校内调剂,盘活闲置资产;规范经营性、服务性资产审批备案;定期开展资产清查;建设维护资产信息系统;报送相关账表资料。

4.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处置管理。规范处置程序,防范资产流失。

5.负责学校国有资产使用、处置、租赁、合作等合同的履约全过程管理。制定完善相关制度与流程、组织资产验收、监督合同执行,保障资产使用效益与合同目标实现。

6.负责学校的房产管理。负责房屋产权过户办理、校舍用房配置方案审核、经营性房产出租监管、房屋信息统计与维护、房产档案资料管理。

7.负责国有资产效能评估工作,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资产管理工作。

8.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