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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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部门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文件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体系。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统筹管理工作。

2.负责学校资产的配置管理。科学编制资产配置计划,合理审批资产配置事宜,优化资产配置结构,履行资产配置程序。

3.统筹学校资产的使用管理。监管国有资产的运行状况,负责资产校内调剂,有效盘活闲置资产。负责对经营性资产、服务性资产进行监管,做好审批、备案手续办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定期开展资产清查盘点,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4.负责学校资产的处置管理。规范处置程序,防范资产流失。

5.统筹学校房产的日常管理。负责房屋产权过户办理、校舍用房配置方案审核、经营性房产出租监管、房屋信息统计与维护、房产档案资料管理。

6.负责国有资产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按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报送相关账表和统计资料。

7.负责国有资产效能评估工作,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资产管理工作。

 8.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