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的政策法规,制定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2)组织实施学校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和考评等工作;
3)负责办理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报失处理及回收利用工作,做好资产仓库的保管工作,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4)做好资产的合理配置,参与学校大型资产投入项目的论证、竣工验收等工作,对投入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5)负责非教学单位的家具、设备和固定桌椅教室的桌椅窗帘维修工作;
6)参与学校固定资产资产责任事故的处理等工作;
7)建立学校资产有偿使用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8)负责学校资产资料、协议、文件的归档管理;
9)负责处内日常办公、经费使用、来电来访接待、行政文书撰写及各类文件收发、传递、报送、催办和归档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