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城建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律师代理服务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
河南城建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律师代理服务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2 采购需求:对河南城建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案件进行代理服务,包括拟定诉讼方案、草拟相关诉讼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代为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代为申请鉴定;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等。河南城建学院基于大学生活动中心工程项目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该工程已经竣工验收,尚未审计决算完毕,现施工单位起诉河南城建学院支付剩余工程尾款及逾期付款滞纳金828万元、赔偿停窝工经济损失823万元。
2.3 采购预算:9.5万元。
2.4 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约定的大学生活动中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案件代理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实施,至本案件一审法院审理完毕、送达裁判文书止,完成本案件的一审阶段诉讼代理。
2.5 服务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指南要求,遵守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客观、公正、依法、全面开展案件诉讼代理,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2.6 服务地点:河南城建学院指定地点。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团队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2024年以来不少于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执业年限不低于10年。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及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或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招标人有权在任何时间核实其真实性,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此内容须提供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同时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提供信用中国网(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并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上述信用信息应在公告发布后进行查询,若未按要求提供或有不良记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6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谈判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
4.1 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6月20日—2025年6月24日(上午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地点:河南城建学院龙翔校区行政楼3楼312房间。
4.3 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须携带资料: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响应人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现场报名成功后可获取文件。
4.4 谈判文件售价0元。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25日10时00分。
5.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河南城建学院龙翔校区行政楼3楼312房间。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地点
6.1 谈判时间:2025年6月25日11时00分。
6.2 谈判地点:河南城建学院龙翔校区行政楼3楼第二会议室。
七、发布谈判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河南城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河南城建学院校长办公室》网站主页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方式、联系人
采购人:河南城建学院校长办公室
联系人:许老师
电 话:0375-2089359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龙翔大道河南城建学院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