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城建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经使用单位申报、国资处组织清查盘点和技术鉴定、学校审批等程序,现对部分达到报废条件的资产进行公示,详情见附件1。
公示期自4月28日至5月9日,如有异议,请于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
同时对该批资产进行公开处置,请有意向且具备回收资质的单位与我校联系,并报送询价材料(盖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和询价表各1份,密封后报送或邮寄学校)。
联系人:李长有
联系电话:0375-2089067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龙翔大道
附件:1.部分资产处置清单
2.询价表
河南城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