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办公电子类设备及办公家具配备说明

发布日期:2019-05-28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河南城建学院办公电子设备及办公家具配备办法,以及近几年配备传统,特作如下说明。

1、 由于办公类电脑已全部配备给全校每个工作人员,所以办公类电脑跟随人员一起流动。已到七年报废期的可申请更换。

2、 根据打印机配备原则,每个办公室配备一台打印机,如不满足要求的,可申请配备。

3、 办公家具采用的是人走家具不动的原则。如果处级领导职数没有增加,则新晋升处级领导使用原办公家具。超出原单位配备职数的可提请重新配备办公家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