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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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与仪器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19 作者: 来源: 点击:

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岁末年初和两节两会期间安全工作的文件(附件1-6)要求,为了确保寒假期间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及现代化办公设备的安全,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各单位在放假之前务必对实验室及仪器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高安全意识,进一步夯实安全责任

各院(部)要将寒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到人,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各院(部)负责人、实验中心(室)负责人、值班人员、巡查人员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要认真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巡查制度,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

各院(部)要组织相关人员在放假前对所属实验室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尤其对重点部位、关键设备要重点关注,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各院(部)要请将河南城建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及值班安排表(附件7)电子版(发至邮箱:18537505553@126.com),纸质版(签字盖章)于1月23日(周二)12:00前送至行政楼414室郭亚举处。

    二、狠抓隐患整改,巩固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成果

各院(部)要加强实验室的环境安全工作,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要认真做好室内水、电、气等各种管路设施、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的检查、检修工作,防止水管破裂、电路故障、压力容器爆炸及各种气体(尤其是有害气体)泄露等,对所有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防止人为损坏,及时上报更换过期消防器材,各公共部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不得遮挡、堵塞或挪作他用,严防由此引发事故,彻底杜绝火灾事故隐患。贵重仪器设备及易燃、易爆、易制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要严格管理,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安全。要对实验室内监控设备、报警探头等技防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寒假期间实验室有维修、改造任务的要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管理,保障维修、改造期间实验室安全。对没有实验任务的实验室要关好门窗,切断照明和动力电源开关,并加贴封条。

三、提升维护能力,保证新学期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院(部)寒假期间要加强对仪器设备的保管与保养。除工作需要或必须通电的仪器设备外,实验室要注意切断电源、水源等,以防各类设备长久运行而引发事故;需要通电使用仪器设备的实验室,要有专人看管、巡检。已完成实验任务的仪器设备,要在及时检修后归类存放。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做好常规性维护和保养工作,保证新学期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完善应急机制,强化安全应急管理

各实验室要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定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假期值班人员要严格值班巡查制度,对实验室门窗等认真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有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对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若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预案,当事人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或蔓延,并及时向所属单位报告,同时报保卫处、仪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若发生较大险情时,应立即报警,并逐级报告事故信息,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

五、通过联合督查,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

保卫处、仪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在放假前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各院(部)要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逐项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做到检查、整改、验收闭环管理,整改结果要由各院(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上报仪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转发省政府关于两节两会安全工作通知的文件

      2.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3.河南省教育厅转发省政府和教育部关于安全生产的通知文件

      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安全工作的通知

      5.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岁末年初和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6.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

      7.河南城建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及值班表

 

保卫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仪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

20181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