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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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城建学院关于垃圾装卸车报废处置公开竞价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05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河南城建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经报请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审批,现对5台垃圾装卸车进行报废处置,采取公开竞价方式进行。

一、竞价标的

5台垃圾装卸车

二、竞价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合法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车辆回收相关类目。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报废车辆处理场所或合法处理途径,不得造成废旧物资的二次污染。

3.至少提供一份2023年1月1日以来企事业单位的报废车辆的回收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的扫描件,以合同订立时间为准)。

4.参加本次竞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企业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不得重复参与本项目报名;不接受联合体竞价,不得转包。(提供法人签字的承诺书)

三、竞价报名

1.邮箱报名:将①营业执照、②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③委托书(如法人直接参与,则不提供)、④场地和设备的证明材料(如照片等)、⑤业绩证明、⑥承诺书等材料按顺序扫描至一份PDF格式文档,发送至邮箱zccz@huuc.edu.cn;资料不齐全者视为不符合资格。

2.报名截止时间:91224:00前。

3.资格审查:学校组织资格审查,于915日前通过邮箱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四、现场勘查

1.勘查时间:通过资格审查单位可到现场勘察,91711:00、16:30分2批进行,不参加现场勘查者,不得参与竞价报价。

2.集合地点:河南城建学院和谐校区大门口(具体位置附后),每个单位限法人或委托人1人进场勘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达集合位置后联系李老师或陈老师报备,联系电话0375-2089067。

3.经现场勘查后,竞价成交人不得以未对竞价报废车辆进行调查核实等为理由,主张撤销竞买、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等,如存在以上行为,将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

五、竞价报价

1.缴纳保证金:保证金5000.00元,通过单位的对公账户转账至学校财务处,备注信息格式“单位简称+资产处置保证金”,转账截止时间为91814:00

学校账号信息

名称: 河南城建学院

银行账号: 41001551634059556789

开户行: 建行平顶山市新城区支行

联行号: 105495000142

2.邮箱报价:竞价单位填写《河南城建学院垃圾装卸车报废回收竞价表》,将盖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ccz@huuc.edu.cn;报价截止时间91814:00;未缴纳保证金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六、竞价结果公示

1.竞价规则:报价最高者为成交人,出价第二、第三高者为候补成交人;若最高报价者为2个以上单位者,学校组织相关竞价人再次通过邮箱报价;若有效报价少于3个时,本次竞价失败,须重新组织竞价。

2.若成交人放弃成交,保证金不予退还,按顺次递补成交人。

3.竞价结果于919日前在河南城建学院国资处网站公示,学校及时退还成交人以外竞价人的保证金。

七、签约及付款

在竞价结果公示期满后,河南城建学院与成交人签订《报废车辆回收协议》,成交人按约定向学校财务缴纳回收款,并清运报废车辆;成交人若不按约定清运报废车辆,将不予退还保证金;报废车辆清运完成后,河南城建学院向成交人退回保证金。


   附件:1.河南城建学院垃圾装卸车报废回收竞价表

         2.河南城建学院和谐校区大门位置图


河南城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