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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在河南省首次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工作中被评为优秀单位

发布日期:2019-07-16 作者: 来源: 点击:

(通讯员 张红波)近日,河南省科学技术厅、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发布《关于公布2018年度河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我校被评为优秀单位,也是此次绩效评价的七个优秀单位中唯一一所新升本院校。

根据《河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豫科〔2018〕136号)、《河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双向补贴实施细则》(豫科〔2018〕137号)有关要求,省科技厅、财政厅、教育厅于2019年4月首次启动全省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工作,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重大科研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豫政〔2016〕56号)精神,进一步提高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共享效率。首次绩效评价经单位申报、专家评价、现场核查、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向社会公布。对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单位,科技厅、财政厅、教育厅将在科研设施建设和仪器购置、科技计划立项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我校始终高度重视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按照“积极探索、分步实施、提升效率”的原则,大力推进仪器设备校内共享和对外服务工作,积极探索保障教学资源前提下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路径。截至目前,已有价值5640万元的大型仪器设备纳入省开放共享平台,为省内多家单位提供了资源保障和技术服务。今后,我校将逐步建设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结合国有资产资产管理水平考核,开展二级单位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评价,确保国有资产发挥效益、保值增值,为学校转型发展和人才培养提供支撑。